肇慶市心連心慈善會
檔案管理制度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為了加強、規(guī)范本會的檔案管理工作,有效使用檔案,維護檔案的完整性、安全性,特制訂本制度。
第二條 定義:本會的檔案是指各項活動中形成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。
第三條 管理部門:檔案統(tǒng)一由秘書處管理。
第二章 文件資料的收集與歸檔
第四條 日常工作活動中產(chǎn)生的文件材料必須及時收集、整理、建檔。
第三章 檔案的管理
第五條 秘書處設(shè)立存放保管檔案的地方。
第六條 檔案要區(qū)分年份、編號、有序列的擺放,以便查找及管理。
第七條 檔案借閱只能在辦公室內(nèi)查閱,未經(jīng)批準不得帶離辦公室以外的地方。
第八條 借閱的檔案歸還后及時放回原處。
第九條 所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,不得將檔案內(nèi)容隨意泄露。
第四章 附則
第十條 本制度由秘書處負責解釋、修訂。
肇慶市心連心慈善會
2015年8月28日

